| - 1. 总决赛:
- 专业A组(24人,分三轮比赛):
- 年龄:13周岁及以下(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第一轮:曲目时间在10分钟以内(不少于8分钟):
- 1.一首或多首乐曲选自:肖邦《圆舞曲》、门德尔松《无词歌》、柴可夫斯基《四季》;
- 2.任选练习曲一首。
- 第二轮(入选6人):曲目时间在15分钟以内(不少于13分钟),包括:
- 1. 古典奏鸣曲任一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 2. 自选曲目一首或多首(不得与第一轮重复)。
- 决赛(入选3人):与乐队合作协奏曲一个乐章选自:
- 海顿 D大调协奏曲 Hob.XVIII/11 第一乐章
- 莫扎特 A大调协奏曲 K.488 第一乐章
- 莫扎特 F大调协奏曲 K.459 第一乐章
- 贝多芬 C大调协奏曲 op.15 第一乐章
- 专业B组(24人,分三轮比赛):
- 年龄:14—17周岁(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 第一轮:曲目时间在13分钟以内(不少于11分钟),包括:
- 1. 同一组曲中的至少三段选自巴赫法国组曲、英国组曲、帕蒂塔;
- 2. 任选练习曲一首。
- 第二轮(入选6人):曲目时间在18分钟以内(不少于16分钟),包括:
- 1. 古典奏鸣曲相连的两个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
- 2. 自选曲目(不得与第一轮重复)。
- 决赛(入选3人):与乐队合作协奏曲一个乐章选自:
- 莫扎特 D大调协奏曲 K.537 第一乐章
- 贝多芬 c小调协奏曲 op.37 第一乐章
- 舒曼 a小调协奏曲 op.54 第一乐章
- 格里格 a小调协奏曲 op.16 第一乐章
- 专业C组(14人,分三轮比赛):
- 年龄:18—25周岁(1997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 第一轮:曲目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包括:
- 1. 一首练习曲选自肖邦op.10,op.25;
- 2. 一首练习曲选自除肖邦之外的作曲家;
- 3. 自选曲目。
- 第二轮(入选6人):曲目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包括:
- 1. 完整古典奏鸣曲选自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 2. 自选乐曲(不得与第一轮曲目重复)。
- 决赛(入选3人):与乐队合作协奏曲一个乐章选自:
- 贝多芬 降E大调协奏曲 op.73 第一乐章
- 肖邦 e小调协奏曲 op.11 第一乐章
- 勃拉姆斯 d小调协奏曲 op.15 第一乐章
- 柴可夫斯基 降b小调协奏曲 op.23 第一乐章
- 业余A组(46人):
- 年龄:7—9周岁(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 要求:演奏时间8分钟之内(不少于6分钟),必须包含一首练习曲,其它曲目自选。
- 业余B组(46人):
- 年龄:10—13周岁(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 要求:演奏时间11分钟之内(不少于9分钟),必须包含一首复调作品,其它曲目自选。
- 业余C组(26人):
- 年龄:14—17周岁(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 要求:演奏时间15分钟之内(不少于13分钟),必须包含一首中国作品,其它曲目自选。
- 注:1)计时从选手开始演奏起直至本轮演奏结束;选手若超时可能会被评委叫停,但不影响成绩。2)演奏顺序:先演奏必弹曲目,再演奏自选曲目。3)必须背谱演奏所有曲目。
- 2. 分赛区决赛:
- A) 分赛区决赛的章程须经由总决赛组委会审批后公布。
- B) 分赛区决赛的曲目可由各分赛区组委会依据总决赛曲目作适当调整。
- C) 分赛区决赛可增设业余少儿组(年龄在6周岁以下,含6周岁,即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选手),以及业余青年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200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选手)。曲目由各分赛区组委会自行决定。
- D) 总决赛不设置业余少儿组和业余青年组。
- 3. 预选赛:
- A). 预选赛章程须经由总决赛组委会审批后公布。
- B). 预选赛形式由分赛区自行决定,也可在赛区所辖地区内下设预选赛赛点;有区域预选赛的赛区须确保各预选赛区的获奖选手参加分赛区的决赛,名额由分赛区组委会决定。
- C). 预选赛曲目由预选赛组委会根据分赛区组委会的要求确定。
|
| |